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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政府采购的特色

1999-02-0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现在,澳大利亚的许多政府采购信息开始发布在国际互联网上。在互联网上可以找到澳大利亚政府采购机会、采购的统计、参加政府采购的一般信息和为供货商提供的简介及数据库等。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基础设施库(http:/www.doc.gov/apec.html)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政府采购主页(http:/www.apecsec.org.sg/gphome.html)中也可以找到一些澳大利亚政府采购的信息。此外,澳大利亚还在联邦采购刊物上刊登政府采购的广告。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采购的做法和采购程序是透明的,符合最惠国原则。并且,根据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紧密经济关系协议,澳在政府采购中也给新西兰国民待遇。一般地说,澳大利亚在政府采购中不阻止外国供应商参与竞争性投标,对产品和服务的外国供应商没有歧视。

但是,澳大利亚政府采购有些特别的规定。在政府采购的产业发展标准中,目前的政策规定:超过1000万澳元的政府采购合同不仅需要有关于其产业影响的介绍,而且要有两种标书方式。而在信息技术的政府采购中,政府实行的是供应商资格认定制,这是指根据澳大利亚的标准确定哪些公司有资格向联邦政府出售信息技术和电讯产品,联邦机构在其采购中对符合这些标准的供应商给予优先权。

90年代初,澳大利亚凡是价值超过100万澳元的信息技术采购代理,都要通过政府选定的由15家公司组成的小组来进行,某些特殊的领域除外。该小组的工作在1996年7月1日已由一个有更为广泛专家基础的信息技术服务组接替。信息服务组负责制定标准报价安排,这使得小组成员事先就有资格参加采购的竞争。为取得该小组成员的资格,供应商必须取得被认可的供应商身份。这一小组是开放型的,可以接纳新的供应商。此外,该小组还提供商业咨询、信息技术专家、应用开发、网络一体化和系统管理等服务。

另外,在澳大利亚政府采购协议中规定了一些州(或地区)政府的优先权,其中有6个州和地区在政府采购中享有优惠。值得指出的是,澳大利亚现在正在为取消这种优惠而努力,同时在准备对政府采购政策做进一步的全国性协调,并且在考虑是否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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